现在在售的新房基本都是期房,买期房只能看到样板间和户型图,这样房子建成后难免会跟设计图纸有误差。我身边的一个朋友,几年前买了一套103平的小三居,等到今年房子终于交付了。不过在房管局实际测量房屋面积之后,跟他说这套房子的面积是111平米,比规划的面积多了8平米,那么这种情况下,我的这位朋友是赚还是亏了?
由于期房预售制度在内地流行了快30年,所以期房存在面积误差也不是新鲜事了,为了更好地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国家在面积误差方面有明确的规定,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删除了2003年司法解释中开发商交房面积差异处理的规定。但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依然有效,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面积误差方面的约定。那么就按照以下办法执行:
如果面积误差的绝对值在3%及以内,那么按照购房者的入手价,实施多退少补的办法;
如果面积误差的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有权利要求退房,并且开发商要在30日之内,退还购房款以及房价利息给购房者,但实际生活中,等了两三年的期房终于交付使用了,刚需购房者肯定不会主动要求退房。
如果购房者不退房,并且实际面积大了,那么3%以内部分的房款由购房者补齐,超过3%的部分,等于开发商免费送给购房者的,不需要购房者出钱,但是产权归购房者所有;如果实际面积小了,误差3%以内的房款,由开发商退还给购房者,误差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房人。
面积误差的计算方式是,(实际面积-合同面积)÷合同面积×100%,根据公式可以计算出,我这位朋友的房子面积误差是7.8%,面积误差已经超过3%的绝对值,并且他们的购房合同中,没有面积误差方面的相关约定,那么他只需要负担误差3%以内部分的房款,其余多出来的面积等于开发商赠送给购房者的,这样来看确实是赚了。
但开发商也不是傻子,多数情况下,开发商在建房时,会把房子建造得大一些,并且把面积误差控制在3%以内,这样等于捆绑消费,潜移默化让购房者买了更大面积的房子,同时开发商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通常会在购房合同中添加一项条款:如果存在面积误差,由购房者多退少补,这样如果开发商无节制的扩建房子,那么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自身。
如果购房合同中有这一项霸王条款,那购房者最好先跟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承担面积误差的后果,如果开发商不愿意妥协,那么就要谨慎签字了。不然将来房子少了或者多了一个功能区,你也只能有冤无处诉,一个人吃哑巴亏了。